男子不堪家暴锤杀残疾父亲续:当事人获刑11年
房山人郑海龙因不堪忍受父亲长年的脾气暴躁,竟拿锤子砸死了父亲,检方指控他犯故意杀人罪。今天上午11时,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宣判,该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郑海龙有期徒刑11年。
检方指控称,郑海龙于2012年7月13日12时许,在房山区窦店镇望楚村其家中,因琐事与其父亲郑某(男,殁年48岁)发生冲突,其间郑海龙持铁锤击打郑某头部、背部多次,致郑某颅脑损伤死亡。郑海龙作案后,于当日自动投案。检方认为,郑海龙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郑海龙的母亲张某介绍说:“自从结婚以来,我丈夫就经常骂我,两个孩子出生后,他又打骂孩子。孩子长大以后,他不怎么打骂孩子了,却又开始骂我。但是,自从他生病被截肢后,他觉得两个孩子对他不好,就又开始骂孩子了。”张某表示,案发前一天晚上,丈夫郑某出去玩牌,回来后就脾气不好,又开始骂她。
对于死者郑某的坏脾气,郑海龙的弟弟也予以佐证。郑海龙的弟弟表示,案发之时,因为父亲郑某乱骂人,郑海龙和郑某在家里吵起来了,他还听见郑某说“今天你不弄死我,我就弄死你”。
郑海龙生于1985年,身高约1米7,长得颇为壮实。他自称与父亲的矛盾有20多年了。郑海龙说:“我父亲的脾气特别不好,从我记事的时候,父亲就经常打骂我母亲,对我和弟弟也是经常打骂。父亲在外边受了气,或者有一点不痛快,回家就疯了似的喝酒,然后就骂我们,打我们,我是在上初中的时候才不被他打的。我弟弟是在上中专后才不挨打的。去年我父亲因为喝酒抽烟,下肢截肢了,他在身体有病的这段时间,脾气变得越来越不好,总是骂我们,我们没办法,只能忍着。”
一中院认为,虽然郑某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但案发时,郑某的拐杖已经被郑海龙扔到屋外,郑海龙没有正当防卫的因素。鉴于此案系因家庭矛盾引起,被害人对案发有一定过错,且郑海龙系投案自首,被害人家属也表示对郑海龙予以谅解,因此,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海龙有期徒刑11年。
郑海龙的弟弟到法庭旁听了此案,但他未发表意见。(记者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