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纪委查实“房婶”并无腐败 属合法致富
中新网广州12月20日电 (王华 纪萱)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实,经过调查,所谓“房婶”李芸卿并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其购房资金来源清楚、所拥房产属合法致富。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清河表示,权利与“网络反腐”都是双刃剑,不可缺乏法制保障。
继番禺“房叔”曝光后,再有网帖反映,广州城管系统干部李芸卿拥有房产24套,李遂被网友称作“房婶”。
梅清河称,经纪检部门调查核实,网帖与事实存在较大出入:李芸卿只是1997年退休的城建系统技术人员,并非领导、也不是党员,其丈夫和三个子女也没有一个是领导干部,有的经商、有的在企业工作。其次,李芸卿及其子女名下房产共有16套而非24套,李名下有8套,其他与子女共有;此外,经查核,李芸卿的房产有的通过出售房改房换购商品房、有的是用父辈遗留房产的拆迁补偿款再买房,购房资金均来源清晰,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现象,所有房产都是通过合法致富所得。
他透露,“房婶”事件系房管部门编外人员受人所托,未经审批许可,违规查询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并被别有用心的人在网上传播。对这种损害公民个人权益的行为,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泄露私人信息的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据了解,广州市今年重点查处了一批网络举报案件,包括番禺区城管局原政委蔡彬(“房叔”),珠江实业集团原监事会主席史渝平、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原处长陈伟秋等。
梅清河指出,权力与“网络反腐”都是双刃剑,网络的自发性、匿名性令网络反腐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侵犯隐私权、缺乏约束性和法律责任意识等。例如,“房叔”蔡彬案,案件线索经网络曝光后,相关涉案人员潜逃,增加了办案难度;“房婶”案存在举报不实,成了别有用心人员利用网络揭人隐私、“搞人搞事”。
梅清河表示,网络反腐、网络举报是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行动,重视和正确处理网络舆情是维护群众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的重要举措。各级纪检部门均在网络上开通了微博和专门举报平台,收集案件线索。但同时,网络世界的自由性也不可失去规范与约束,不能缺乏法制保障,要从制度上维护网络秩序,否则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梅清河还说,“下一步市纪委将不断拓宽反腐渠道,对网民举报的每个线索都会高度重视,给举报人一个合理答复,给公众一个满意交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