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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监督存缺陷 网络反腐亟待制度护航(图)

2012年12月23日 14:21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体制内监督存缺陷网络反腐亟待制度护航(图)
杨威 制图
叶绿 制图

  微博反腐乃至网络反腐已演变为反腐重要“利器”,而负面效应也正在显现。谣言、诽谤与打击报复等多种消极因素被裹挟其中。

  今年是网络反腐获得官方认可第十个年头,面对网络反腐的双刃剑效应,如何扬长避短,将网络反腐真正纳入制度和法律轨道,使其与传统有效的反腐机制实现有机结合,并形成长效制度,进而上升到法律层面,渐成业内外共识。

  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第九个国际反腐败日。

  中国最近在网络反腐方面展现的全新进展足以令世界注目。

  11月22日,“雷政富不雅视频”网上曝光后第63个小时,这位正厅级官员被免职,被业内称为微博反腐“秒杀式”经典案例。

  据不完全统计,中共十八大至今月余,至少10名厅级及以上干部因腐败问题接受调查,其中近一半官员贪腐线索来自微博。微博反腐乃至网络反腐已演变为反腐重要“利器”,同时,其负面效应也正在显现,谣言、诽谤与打击报复等多种消极因素也被裹挟其中。尽快将其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渐成业内外共识。

  网络反腐利弊并存

  12月6日,中纪委官方证实,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据实名认证微博“人民警察申勇”表示,他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中央实名举报,已逾八年。

  某种意义讲,今年是网络反腐得到中国官方认可的第10年。

  十年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浙江等地检察网也设置了专门的举报栏目。登录网站点击“我要举报”并选择举报的相应地区,就可输入举报内容。举报后,网站会自动生成一个密码,举报人凭这个密码可查询自己举报内容的受理、处理情况。

  最近十年,互联网迅猛发展,尤其伴随微博出现之后,网络反腐的手段日趋多样化,传播速度和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从网上揭露到官方处置,2004年“下跪市长”李信事件用了45天,2008年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事件用了15天,而今年的雷政富事件仅用了63小时。有专家表示,网络反腐的发展,倒逼单个监督为整体监督,显然有利于提高反腐效率。

  综合多方调查显示,微博因其准入条件低,内容限制少,传播速度快以及多信源、多媒体等特点,大有取代信件举报、电话举报和网站举报的趋势。

  网络反腐效果显著不仅归功于微博本身特性,证据的确凿,爆料人的素养,主流媒体的持续跟进及政府的快速反应都是重要因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2010年承担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监督”课题,据他统计,最近8年,我国内地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过网络反腐事件,共计118起。关注类型上,网民的选择性更为明显,性丑闻、贪污问题最易吸引网络眼球。最近5年的39个典型案例中,13起涉及性丑闻,14起与贪污受贿有关。

  不过,网络反腐并非对所有案件都“通吃”。有研究表明,相对权色交易、权钱交易而言,经济信息泄露、干部提拔等权情交易、权权交易,由于事件的隐蔽性、利益的复杂性,网络反腐难度很大。

  此外,由于时效性、分析能力的限制,主流新闻媒体、各意见领袖、社会名人的围观也易产生偏见,低俗化风气正在显现。

  体制内监督存缺陷

  “在国外,网民发帖揭露腐败的现象很少见,因为制度化的渠道已经能很好满足公众实现监督权,而我国网络反腐的兴盛很大程度上是体制内监督渠道不完善的表现。”杜治洲指出了网络反腐热的一个重要原因。

  杜治洲认为,传统反腐手段存在很大缺陷,只有相关部门掌握信息,处理形式和进度也只有相关人员清楚,查处过程中一旦遇到干扰和阻力,就会进展困难。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芹也认为,“反腐败职能部门的监督本质上是一种体制内的监督,在正常监督过程中难免会受到方方面面人情与利益关系的掣肘,常常面临巨大的压力。”

  另一重要原因是,制度反腐中普遍存在对举报人隐私和相关权益保护不足的问题。这也是人们选择网络而非常规渠道的重要原因。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

  此外,部门监督分割、信息不畅、人员紧张、资金短缺、设备落后等原因也不利于传统渠道所获线索的全面解决。

  与体制内渠道相比,网络反腐具有天生优越性,却又伴随着谣言、诽谤甚至报复等负面因素。如何扬长避短,将网络反腐与其他传统有效的反腐机制有机结合,真正纳入制度和法律的轨道,构筑科学严谨的反腐体系和程序,是当前面临的严峻问题。

  事实上,如何将自发的网络舆论反腐倒逼流程纳入真正反腐长效机制还存在着诸多难题,首当其冲的是网民与政府的理念认同以及从线上到线下的反腐程序的有效对接问题。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指出,群众举报应该鼓励,但民间搜集到的线索与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过程不同,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强制力,而有关部门侦查贪腐案件,通常需要保密,提前把这些信息公开,容易打草惊蛇,使涉案人员有应对的空间并销毁贪腐证据。因此二者需要有机结合。

  “如果网民不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就会造成负面影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认为,“网络反腐可以成为官方借助的力量,官方可以通过网络来发现腐败线索,百姓也可以此来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但前提必须是依法。”

  纳入以防为主的机制和法律

  综合多位专家观点显示,如何在满足公众知情权与发挥制度反腐的优势中间寻找最佳结合点成为网络反腐能否有效纳入制度反腐的关键。

  王建芹认为,在制度建设、制度规范中需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要求,制度化反腐才能更好地引领网络反腐逐步走向规范,同时舆论中理性力量才可能逐渐淘汰非理性现象。

  王世洲教授进一步指出,制度设计的关键是一方面能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出口,另一方面要让官方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发挥。

  社科院2011年首发的《网络反腐蓝皮书》中建议实施权力“线上运行”机制,即实现权力行使的透明化和格式化,使抽象的权力变得“可视”、“可控”、“可查”、“可纠”,大大压缩“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私用的空间,最大限度发挥网络信息共享、电子留痕的作用,显著提高监督和办案效率。

  与此同时,以“防”为主的制度设计成为业界共识。

  “任何社会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其最主要目的都不是为了惩处而惩处,而是要建立在以‘防’为主的机制上,是一种前置型的严格防范机制。”王建芹认为,“毕竟腐败现象的出现本身与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并无必然的联系,虽然人类的智慧目前尚无彻底根除腐败的一劳永逸的方法,但将减少腐败作为一种权力设置与权力监督过程中的制度设计,依然有着巨大操作空间。”

  在杜治洲看来,实现网络反腐法治化、制度化还需将问责机制和跟进措施进行规范化立法,“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看到网上出现的帖子或微博后应该怎样做?是否应立即立案调查?这一过程是否应有明确时间限制?如果有,当地相关部门没有做到就应进行问责。接下来的调查过程,是否应向发帖者或是微博发布者、公众及时反馈?此外,保护提供线索者的措施也要及时跟上。”

  “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选举制度让政府官员不能腐败,腐败就面临下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认为,“要让政府官员能对自己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权力的限制是遏制腐败最根本的东西。腐败本来就大量存在,仅靠各种反腐手段把官员抓起来远远不够。”

  此外,政务微博有望作为网络反腐与制度对接的纽带。《2012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显示,截至10月底,新浪认证政务微博总数达6万余个,包括5.8万个基层政务微博。而据《2012年腾讯政务微博报告》,截至11月11日,腾讯认证的政务微博数已达70084个,其中党政机构微博45030个,个人党政官员微博25054个。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单学刚表示,目前已有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开始通过微博收集腐败问题的线索,但纪检部门的工作性质比较敏感,为了避免干扰,调查没有最终结束之前,不能时时回应案件进展。(记者 王 瑜 实习生 王呈)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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