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办养老院遭丈夫否决 偷自家万元
她想办一家养老院,但掌管“财政大权”的丈夫反对。于是,她“偷”走家中的1万余元,并制造他人入室行窃的假象,不过最终还是被民警识破。昨日,安义县警方通报了相关案情。
想办养老院被夫否决
据警方介绍,前段时间,现年49岁的安义县新民乡山上村村民张某将出售木炭的收入放在衣柜内,并用衣物掩盖严实。
8日,张某将钱取出支付收购木材的费用。当时,张某的妻子陈某在客厅听到丈夫拿钱后闭合衣柜的响声。陈某想到县城办一家养老院,但遭到掌管家中“财政大权”的丈夫反对。于是陈某在得知丈夫将钱藏在衣柜后,产生了偷钱的想法。
她作案后制造假象
11日午饭后,张某稍作歇息后就想带妻子一同上山烧炭,陈某以在家炖鸽子为由,让丈夫先行上山。当日下午3时许,陈某将丈夫藏在衣柜内的1万余元“偷”走,并将家中的衣物、被子等物品翻得乱七八糟,制造他人入室盗窃的假象。随后,陈某上山帮丈夫烧炭并和丈夫同回家。
被盗的万元“飞”了回来
张某回家发现被盗后立刻报警,安义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民警与该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调查。
山上村是新民乡最偏远的山村之一,进村的道路十分难行,每天只有一班客车前往安义县城。张某的房屋为一层普通农宅,外观十分陈旧。警方判断本地人作案的概率较大。次日上午,民警再次进村侦查,突然接到该村村支书的电话,称张某被盗的钱又回来了。
真相浮出水面
张某事后告诉民警,被盗的钱是其妻子交到他手中的。对此,陈某声称,钱是她在自家厨房的柴火堆里找到的。可当民警要采集陈某的相关信息时,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
20日,民警以了解案情为由,叫陈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陈某进入询问室后一直不敢正视民警。民警告诉陈某,偷窃家人的钱财与社会上盗窃案件性质不同,主动交代又将财物归还可争取宽大处理。听罢,陈某大哭起来并告诉民警,自己想办一家养老院,但丈夫一直不同意,所以才偷拿丈夫藏在家里的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据此,公安机关未对陈某作出处理。(江南都市报 刘庆园 胡鲁平 记者 涂永辉 实习生 胡亚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