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男子帮忙要债 手机定位获取他人信息受审
中新网台州12月24日电(赵小燕 通讯员 朱利明)通过网络非法获取了个人的手机定位,然后将信息出售给需要的人,造成他人三次被非法拘禁。辽宁农民张茂林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殊不知自己可能触犯了法律。这也是浙江省台州市首例利用手机定位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案件。12月24日上午,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茂林系辽宁省庄河市人,出生于1974年。他卷入此案是因为一个朋友老杨,40多岁的老杨是浙江省天台县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的时候,曹某因向杨某借款未还被带至浙江宁波一宾馆,并被迫写下本金33万元、月息1角、借期14个月共欠170万元的借条。后曹某为欠款一直在躲避杨某。
为了索取这170万元债务,老杨通过老徐得知张茂林有对手机进行定位的本领,在2010年元旦和张联系,要求其提供曹某的确切位置,并把曹的手机号码发给张。张茂林就把曹的号码转发给自己QQ群的一个网名叫“国安定位”的网友,网友很快提供了曹所在地的经纬度,张根据经纬度从谷歌地图找到了相对应的位置,然后张把位置告知了老杨。老杨很快找到了曹某,并和他人一起将曹某带至城区,第二天上午才让其离开。而当时张在大连,他支付了120元钱给“国安定位”。
到了2010年7月,老杨又打电话给张,说是曹某又找不到了,电话也不接,听说是到宁波去了。这样张茂林也赶到宁波,和老杨等人接上头后,用同样的方法定出了曹某所在的经纬度,又用电脑查出了对应的地点。在该地点,老杨等人发现了曹某的轿车,然后守株待兔抓住了曹某。老杨把“不听话”的曹某带回天台,先后将其拘禁于城区两家宾馆及居民家里,时长一个多月。在此期间,老杨要求曹某出具虚假材料,虚构了曹某公司未支付工人劳务工资212万元的材料,并要求曹某在公司转让后支付该欠款。
第三次是老杨的女儿要结婚了,是2011年的正月时分,老杨打电话要张过来玩玩。期间,老杨又找不到了曹某了。后来张茂林再次通过手机定位发现曹某在工业园区,这次曹某被老杨等人打了几下,又被老杨索取所欠170万元债务。
后曹某报警,导致案发。庭审中,张茂林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示被抓后才知道手机定位是违法的,自愿认罪请法庭从轻处罚。
法庭还审理查明,张茂林曾因殴打他人被劳动教养。此案未当庭宣判。
据悉,北京市、江苏省也曾发生类似案例。从被告人的群体看,主要是电信及其相关联的产业的从业人员,或者和这些人员有关系的外围人员。这些群体受利益驱动,违反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利用自身工作优势,将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出售牟利或者泄露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2011年8月,北京市最大一起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涉及23名电信单位员工、调查公司经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