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恶意欠薪”就得被严惩
2012年12月27日 11:3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拖欠工人190万薪酬拒不支付,项目王经理与妻子假离婚保财产,自己“消失”被警方抓获。新洲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这名犯罪嫌疑人。(《武汉晨报》)面对欠薪,有关部门总是“原地踏步”,或寄望劳动者维权,或指望劳动部门执法。而“恶意欠薪”屡禁不止,说明与违法成本过低有关。只有加大“恶意欠薪”入罪的执行力,发现一起,查处入罪一起,这类年关“恶意欠薪”才会减少;否则,不排除还会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视国家法律如儿戏,心甘情愿做“恶老板”。(吕佑雨)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