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余元卖亲生女贴补家用 狠心父亲获刑6年
中新网重庆12月28日电(唐路明 龙泳行 张佳雯)为贴补家用,狠心父亲以3万余元卖掉年仅3岁的亲生女儿。记者28日从重庆市铜梁法院获悉,该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其余4名被告人分获2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并宣告缓刑和处以罚金。
现年61岁的周某和同居女子小陈(精神病人)于2007年2月生下女儿小周。2010年年底,迫于生活压力,周某打算卖掉年仅3岁的亲生女儿小周换钱补贴家用,遂主动联系刘某说明其目的,刘某答应帮其寻找买家。
刘某通过汤某、秦某、刘某某的相互介绍,找到买家陈某。经协调,陈某以38000元价格买走小周,并给刘某等人好处费4000元。
经查,2012年6月6日,刘某窜至铜梁县南城街道办事处富家桥工地饭馆附近,以买糖为由拐骗3岁女童小叶并带至汤某家中,联系买家准备将小叶贩卖,被铜梁县公安局民警迅速抓获并解救出小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儿童1名,周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刘某、汤某、秦某、刘某某为居间介绍贩卖,五人行为均已构成了拐卖儿童罪。鉴于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