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妹”事件追踪 其哥哥有俩身份证14套房
本报讯(记者怀若谷)继媒体曝出郑州有11套房的90后“房妹”及其父母均有两套户口后,又有爆料称“房妹”的哥哥翟政宏也有两个户口,并在郑州有14套房产,记者查证属实。昨天,多名郑州市二七区原长城宾馆职工向记者反映,“房妹”父亲翟振峰在担任二七区计经委主任期间,未经上级部门批准就将二七区集体工业联合社(以下简称区工联社)名下的长城宾馆转至原郑州联大集团名下。二七区宣传部称相关问题正在调查,将适时通报调查结果。
一人有俩身份证号码
昨天,记者获悉郑州“房妹”有个哥哥叫翟政宏,同样有两个身份证号码。记者通过相关渠道核实后发现,一个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另一个位于河南省项城市,两个身份证号码信息的照片与名字均为同一人。
此外,爆料人再次爆料称,翟政宏在郑州有14套房产,分别是二七区兰亭名苑的9套,其中18号楼1层3套,1号楼1个商铺,12号楼3个商铺,9号楼2个住宅;金水区未来大道71号未来花园A座4套房产;郑东新区天泽街9号中凯铂宫小区1套房产。这些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翟政宏在郑州市二七区的身份证号码。
其父被指违规签发改制文件
1998年年初开始,“房妹”父亲翟振峰任二七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产权归区工联社所有的郑州长城宾馆由区计经委直接管理。当年6月,区计经委下发文件让原郑州联大集团董事长杨新安担任长城宾馆总经理。当年12月10日,翟振峰签发了二七计经字[1998]72号文件《关于联大集团与长城宾馆施行联合意见的请示》,向区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两家企业联合,并请求确定杨新安为联合后长城宾馆的法人代表。
1999年4月28日,翟振峰又签发二七计经字[1999]11号文件《关于变更长城宾馆产权的决定》,称“根据区委98[2]号文的精神要求和二七计经字[1998]72号《关于联大集团与长城宾馆施行联合意见的请求》的批复”,将长城宾馆的产权由区工联社变更为长城宾馆。
对此,许多长城宾馆原职工对该变故不满。长城宾馆原书记曹女士说:“我们的律师去查档,至今未发现区企改小组的批复文件”,她与多名原职工指责翟振峰借改制名义,在未得到上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下发文件,变更宾馆产权,“长城宾馆的产权独立后,就属法人代表杨新安所有了”。
昨晚,杨新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依照政府部门的指导性文件进行改制,“经过主管单位计经委批准就行,这样做没问题”。
此外,2000年7月1日,翟振峰签发二七计经字[2000]29号文件,称“经2000年6月22日计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以长城宾馆改制后经营困难为由,将本属二七区计经委的原工业局办公大楼转归长城宾馆所有,该楼净值244.7万元。曹女士等人认为该决定违规,“怎么能把公有资产随便给一个改制后的企业呢?”
相关问题区纪委已调查
曹女士称,2009年11月份,她与多名原职工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长城宾馆的问题。2010年7月7日,时任二七区委书记朱是西接待曹女士等人的信访。昨天,朱是西介绍,他知道长城宾馆一事,当时已责成纪委去调查,但因2011年年底他已调离,调查结果要向现任区领导核实。区纪委人员表示,此事由区委宣传部回复。记者向二七区委宣传部询问此事,负责此事的康部长回复称相关问题正在调查,会适时通报。
杨新安同样表示,去年区纪委对此事查了好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