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信息引客户加盟 2男子利用网络诈骗获刑
中新网重庆1月4日电 (王钰元 刘相琳)2男子购买网络域名虚设空壳贸易公司、物流公司,网上发布虚假加盟信息,先后骗取3人共49000元。记者4日从重庆巫山县法院获悉,因犯诈骗罪,被告人曾纪容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曾洪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下旬,被告人曾洪明购买了某贸易公司和某物流公司两个网站的使用权,上述两公司均不存在。曾洪明利用贸易公司的网站发布虚假加盟信息,并邀被告人曾纪容冒充该贸易公司经理“李波”,待加盟者申请加盟时,由曾纪容电话告知加盟者支付600元设备押金到指定银行账户内,随后谎称相关设备已由某物流公司发出,相关信息可在该物流网站上查到。之后,再由曾纪容通过电话让加盟者陆续支付技术转让费、税费、提货押金、散件押金、测笔仪等费用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骗取钱财。
据查,自2012年7月21日至2012年8月3日,曾洪明单独或伙同曾纪容通过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朱某某、陈某某、彭某某3人共计49000元。审理过程中,2名被告人当庭赔偿了3名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予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纪容、曾洪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