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山西爆炸事故究竟谁是瞒报的主谋
2012年12月25日14时,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山西中南铁路通道六标项目部第六分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爆破作业时,违章操作出现事故,在距离洞口约5000米的隧道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2012年12月31日,山西省安委会通报了这起爆炸事故。(1月3日《燕赵都市报》)
2012年12月25日发生的事故,竟然到政府那里已经是12月30日。而假如不是网友通过微博透露消息,恐怕这一事故会被神不知鬼不觉地隐藏起来。
新华社报道称,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说,“对严重瞒报事故感到十分愤慨,对央企发生事故瞒报感到震惊。”2013年1月1日,李小鹏在事故发生地开现场会。当日晚,山西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山西警方已对此次事故立案调查并查明,中铁隧道集团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四人被刑拘。中铁隧道集团总经理张继奎说,集团公司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前,山西省安委会也在通报中认定,“项目经理部未向相关部门报告,涉嫌瞒报”。
一个项目经理会隐瞒事故?他隐瞒得了吗?隐瞒事故对他有什么好处?调查结果一出,迅速引发公众质疑。而媒体的报道则显示,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事故。一是,当地一村民说,“爆炸后警察就过来了,后来说没事就走了”。而1月2日,当记者求证的时候,蒲县曹村派出所一位值班民警说:“当天的出警我们有记录,但不能对外透露,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属于机密的东西。”蒲县公安局则拒绝受访。二是,蒲县人民医院2012年12月24日与26日均有急诊病人,而发生事故的25日却是空白。接诊记录显示,拥有10万人口的蒲县,当天没有1人在该县人民医院急诊处看病。记者1月2日拨打蒲县人民医院和蒲县安监局电话,一直处于“忙碌”状态。
当然,按照事故报告的流程,公安或其他部门或许没有直接的报告责任,但问题是,公安属于政府,假如公安知道的话,也就是政府知道;而假如公安或医院知道,最后导致事情公开的,不是政府部门,而是网络,那这是不是莫大的讽刺呢?更主要的是,还是回到问题的原点,谁能隐瞒得了、隐瞒对谁最有利,弄清这才是根本。
山西组织了高规格的调查,对这一瞒报事故的查处还在进行中,相信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但无论如何,都得再次重复,互联网时代,封锁是最大的炒作、最大的负面新闻。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最后酿成更大的错误,让事情一发不可收拾的思路,必须要改一改了。在这一事故上,与其感谢网友、微博的举报,不如反思,那种遇到问题就掩盖、就封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面对这么多的隐瞒事故最后都让事情更糟的教训,什么时候能真正改变。(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