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途中受伤可起诉旅行社索赔
2013年01月05日 15:19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贸易公司与旅行社签订集体旅游合同,组织本单位职工出游。在旅游过程中,职工王某的财产受到损害。王某获知旅行社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后,欲一并起诉旅行社和承保责任险的保险公司。由于王某与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故王某咨询是否可以同时起诉保险公司。
◎仲裁说法:
天津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答复,王某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与旅行社一并起诉。《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由此规定,旅行社责任险成为强制保险和法定保险。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为旅行社因自身过错对旅游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设立目的为分散和转嫁旅行社的经营风险,防止旅行社无力赔偿的情形,从而更好地保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利益。由于保险公司对旅行社进行赔偿的前提是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旅游者与旅行社直接诉讼的处理结果,与保险公司和旅行社直接责任保险合同的处理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保险公司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记者刘纯)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