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去年前11月4426人因渎职被追究刑责
中新网1月8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8日公布,2012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理渎职犯罪案件4928件,生效判决人数4426人。
最高人民法院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的有关情况。
孙军工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惩处了一大批渎职犯罪分子。2011年,全国法院共审理渎职犯罪案件4611件,生效判决人数4828人,较2010年案件数量同比上升2.72%,生效判决人数同比上升12.23%;2012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理渎职犯罪案件4928件,生效判决人数4426人。
孙军工说,不容忽视的是,随着渎职犯罪案件的不断增多,犯罪行为方式、危害结果认定等方面也在不断出现新变化,相关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日益凸显,亟需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孙军工介绍,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多次研究论证,制定了本《解释》。
他说,《解释》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渎职犯罪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勤勉履职,加大对渎职犯罪的司法惩治力度,将发挥重要作用。
【编辑:邓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