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提高揭露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审计署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要提高揭露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能力,积极有效地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去年6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署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国务院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计署认真研究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制定了落实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指出,审计署围绕中央预算执行和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等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注重从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提出意见,为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署的报告认为,这既是对审计工作的肯定和重视,也要求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落实上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计工作将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加强以下工作:继续加大对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加强对资源环境保护和利用的审计,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对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的揭示和反映力度,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力度,推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记者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