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依法处理600多人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据介绍,截至2012年10月底,审计发现的112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60多人被依法处理。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00多项。
去年6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
国务院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虚心接受并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及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收回贷(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55.98亿元,通过补办手续、清退土地等方式整改违规征地用地30.75万亩,挽回和避免损失137.14亿元。
有些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贸促会已将投资分红上缴国库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介绍,已督促贸促会于2012年底前将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应上缴的1.7亿港元投资股利分红上缴中央国库。
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到,有些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对此,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梳理,将属于政府的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其中对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支,拟在中央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中单独列表反映。
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涉及102亿元已经整改76亿元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介绍,中央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12年10月底,本次审计查出的50个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问题金额102.81亿元,已整改76.21亿元。
据介绍,有45个中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整改工作提出专门要求,有44个部门专门召开党组会、部长办公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已整改的76.21亿元中,上缴中央财政6.86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35亿元,通过加强管理、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整改64亿元;其余问题因涉及资产清理、账目清查、资金筹措、竣工决算、上报审批等,相关部门正在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整改到位。在纠正问题的同时,有36个部门及部分所属单位制定和修订273项内部规章制度,涉及财务预算、政府采购、资金资产和内部监督等方面。
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的问题——
近27亿元被截留挪用资金已归还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介绍,针对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查出的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地方已补提或补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6.67亿元,落实配套资金0.85亿元,将26.99亿元被截留挪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制定了分期补提或配套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据介绍,对审计查出的资格审核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有关部门对审计指出的不合规保障对象逐一进行资格审核,取消了6928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保障资格,清退了918户不符合条件的入住家庭或享受补贴家庭,追回补贴资金242.41万元;向1607户家庭下发了退房或取消资格通知书,冻结或限购保障房交易1410户,并调整了259户的租金和补贴水平。相关地方还制定完善24项政策规定,规范建设资金筹集、审核和退出机制等工作。
套取挪用医疗建设项目资金问题——
已经纠正1.42亿元并处理9人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介绍,对套取、挪用或滞留医疗建设项目资金的问题,卫生部印发文件,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建设质量和进度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17个县采取了拨付或归还资金、完善相关申报手续等措施,已纠正违规问题金额1.42亿元,处理了9名相关责任人,并制定完善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等办法。
据介绍,针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查出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6个省(市)制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的实施意见等办法,39个县采取了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招聘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乡村医生资格考试等措施。对17个县的23家医院存在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的问题,采取了药品排查、价格检查部门查处收缴、实施价格公示等措施,已纠正违规问题金额6677万元;9个县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理。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问题——
5个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被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介绍,针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地方已将套取挪用的3628.2万元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有5个县被取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县”资格,这5个县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被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或免职等处理。
财政部于2012年5月印发了《关于通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审计情况和进一步加强改进管理的通知》,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着手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
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追缴收回土地出让收入135亿元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介绍,针对违规批地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管理还不够严格的问题。相关地方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已纠正违规征收占用土地20.01万亩,追缴收回土地出让收入135.05亿元,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46.49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上缴国库。
同时,相关地方进一步规范了招拍挂出让经营性用地、保障“三类住房”用地、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管理等制度。
贷款发放和管理的违规问题——
已处理有关责任人员395人次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介绍,针对贷款发放和管理的违规问题金额300亿元,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完善补齐贷款手续、补足项目资本金、规范利率收取、停办有关业务和收回贷款等方式,全部予以纠正,并处理责任人员395人次,制定修订了近190项规章制度。
同时,对中小企业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人民银行已按照国务院要求进行了多次调研,向国务院提交了专题报告,正在研究完善非吸收存款类专业放贷人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审计查出的问题——
8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处分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介绍,针对企业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建立健全制度233项,并对8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降职、撤职、党内警告和罚款等处理处分。
对违规新建和未按规定淘汰产能的问题,武钢、宝钢和鞍钢集团公司已按规定补办相关核准手续,制定落后产能关停计划,逐步关停应淘汰的生产线。对违规决策和用地等问题,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并补办了有关用地手续。对财务核算和经营活动中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企业已按规定调整了会计账目,并通过追回账外资金、收回支付的不当款项等方式挽回损失5.11亿元,补缴税款1.98亿元,停止办理违规购买的商业保险。(记者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