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网络反腐是把双刃剑 应形成机制趋利避害
从“表哥”杨达才、“房叔” 蔡彬,到雷政富,再到最新的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网络反腐一次次彰显威力。
在权力过于集中,制度监管有限的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执政用权理念扭曲,消极腐败现象不断出现。反对遏制腐败,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网络反腐之所以有如此奇效,主要就是因为网络扎根于人民之中,具有强大的民意基础,也具有及时性和互动性特点。特别是微博这种“新新媒体”“所有人面向所有人”的传播模式,更适合信息的迅速扩散并形成舆论热点,从而获得较高的社会关注度。
但网络反腐具有随机性、民间性和偶然性。对于网络反映的问题,如何跟进、如何解决,没有强制的机制。有的曝光后,当地有关部门不闻不理、置之一边,导致最终没有下文,不了了之,有的举报人甚至被报复。同时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也还存在着一些先天不足:有人利用网络具有虚拟性、隐秘性的特点,无中生有、道听途说、举报不实、造谣中伤,或在网络上发表带有强烈情绪化和煽动性的言论,故意夸大歪曲事实,进行诽谤谩骂以及人身攻击,干扰普通民众的判断。
随着网络曝光、网络反腐的增多,随着群众参与网络反腐的热情越来越高涨,对网络反腐这个新阵地、新战场、新平台,如何能够利用的更好,如何能有效进行规范,建立机制成为新课题。面对网络监督独有的优势和网络背后的民意分量,积极引导并用好网络监督这支“奇兵”,并使其形成一股重要有效的反腐力量,应当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 这些给各级党委、纪委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央纪委、监察部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把它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注意核查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案件线索,重视发挥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这给各级纪委做出了榜样。要因势利导,构建起更加完善、成熟的反腐网络制度、法律法规,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使网络舆情成为反腐的重要信息源之一,让网络监督更加有力,让民意反腐更加顺畅,让道义和舆论压力能够迅速而有效地转化为权威机构的制度约束和查处行为。有关部门应主动在网上收集举报材料,随时接受网民的举报与投诉,将政务微博建成反腐倡廉的网络平台。
保护网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及其合法权益。随着网络实名举报越来越多,举报者受到迫害、打击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早在十七大报告中,中央就明确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就网络反腐来说,保障群众的表达权和监督权,就是不仅保障广大网民敢于举报,而且保障他们在举报腐败恶行之后,仍然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如何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也是相关部门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当务之急。
网络反腐还要更加规范化,尽快建立健全机制,避免新生事物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受到损害。网络的随机性特点使它的违法成本较低。一方面社会希望网络反腐继续发挥它的积极作用,揭发那些腐败官员;另一方面,这把“双刃剑”会伤及无辜。所以,对于利用网络媒体、利用公众的关注,进行造谣中伤、诽谤的要进行及时查处,避免伤及无辜,避免成为别有用心者的武器。也应警惕那些以“举报”之名,行诬陷、造谣之实的“不实举报”。如何使网络反腐趋利避害,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拿出方案,形成机制。(作者为东北大学软件学院党委书记 陈 欢)(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