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称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基层干部任免是关键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从来都是一种被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尽管其表现形式没有一些大要案那么显眼,但其危害群众利益的程度却丝毫不比大要案逊色。
此次中纪委在部署反腐工作时明确指出,“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此话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
“蚁贪”的特点就是,受贿者权力小、地位低,却凭借手中的小权日积月累进行贪污,几十次甚至上百次地贪腐。由于“蚁贪”身在基层,所以对群众的危害尤其大
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在查处江苏丰县王沟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徐小池(化名)的案件时,吃惊地发现,作为一名最基层的财务部门管理人员,徐小池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挪用公款268万元,其中有账证支持的203.8万元,全部赌光,平均每周挪用1.91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很长时间来就喜欢赌两把的徐小池,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对快乐的追求开始变味,特别是2002年认识了范楼镇原武装部长刘某,在两人互相得知对方都喜欢赌两把后,便从此凑在了一起一发不可收拾。案发后据徐交代,他也记不清谁先提议,两人在一起赌博基本都是采用推牌九的形式,赌点大小。刚开始一两百元一局,后来越赌越大,有时一场达到二三十万的输赢。
多次赌博下来,徐小池大都胜少输多。2009年七八月份,两人赌了十余场,徐输给了刘现金110万元左右。2011年六七月份,两人又赌了十余场,徐又输给刘162万元。多次赌博欠下的巨额赌债让徐小池焦头烂额,无奈之下,只好走上了挪用公款的不归路。2009年7月至2012年5月间,他利用全面负责农经中心现金账的职务便利,私自填写现金支票并加盖印章后,到银行领取王沟镇农经中心、农路办以及各个村互助社银行账户上的公款,用于赌博活动,在4年多的时间里累计挪用公款268万元。
徐小池刚开始也只是随便玩几把,“小赌怡情”,但不知不觉赌注越下越大,很快就输光了家里的积蓄。为了还款,他想到了自己经管的公款,心想自己掌管着单位所有的现金和银行款项,把钱取出来作为赌博的本钱,扳回本后再还回去,是不会有人知道的。可结果不但没有扳回本,而且越扳越输。
据了解,每次取款,徐小池都是自己填写支票,然后用自己保管的单位印章盖章到银行取款。为了防止被人发现,每次取款后,他都不敢在报给会计人员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里如实记录,也不将领取现金的现金支票交给会计记账。据王沟农经中心工作人员史某证实,农经中心本身的账务由徐小池和史某记录。徐小池则负责记录保管农经中心现金账,史某负责记录农经中心总账、明细账,农经中心现金和银行款项都由徐小池一手把持保管。史某在记录农经中心总账、明细账时,都是根据原始凭据制作记账凭证后记录,而原始单据则都是徐小池交给他。因为基层财务不规范、处理复杂,具体记账科目都是请示徐小池后再记账。而徐小池是直接交代史某该怎么记。最后实在账目对不上的,徐小池就以自己的名义借款。
就这样,徐小池通过瞒天过海,使刨除银行利息和五千多元未报的发票外,农经中心账面余额和实际银行存款数大体相符了。268万余元公款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在谈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时,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最常用的字眼就是“蚁贪”和“腐败落势化”。
“‘蚁贪’的特点就是,受贿者权力小、地位低,他们处于权力末端,却凭借手中的小权日积月累进行贪污,几十次甚至上百次地贪腐。由于‘蚁贪’身在基层,所以对群众的危害尤其大。”林喆说,“我的办公室里放着一大袋举报信,内容基本上都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有关。一些干部级别虽然低,但是由于和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在贪腐方面给群众造成的危害绝对不可小觑。腐败落势化就是指腐败现象从较高的职位向下落,向基层渗透。许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主体可能仅仅是科级干部甚至是普通人员。这是近年来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趋势。”
一些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危害会直接转嫁到个人身上,所以,在现实中最容易触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危害极大。比如,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买官卖官的腐败问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一般都会直接危害到群众利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如果将新农合称之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命钱”也不为过,但就是这样关键的资金,当腐败现象出现时,也有沦为“唐僧肉”的危险。
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查办了一批新农合职务犯罪案件。该院检察官向记者分析指出,新农合制度运行中存在的职务犯罪问题包括:
农合基金收取、管理过程中易出现侵占、挪用、贪污等类型职务犯罪。由于农合基金中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的筹集方式主要是乡村干部上门收缴、设点收缴费、代扣代缴等。而部分农民长期在外务工,生病住院的农民也只是占一部分,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生病住院、没有产生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因此,在收缴费过程中,村社干部和农合管理员极有可能隐瞒部分农民上缴的参保资金,不入账,不上报,而挪作私用或贪污截留。
为谋私利,小病大看。在患者就诊过程中,一些医生为了谋取私利,盲目夸大病情,诱导病人住院,不合理用药、延长住院时间,提高住院费用,损害农民利益,套取新农合专项资金。
弄虚作假,侵占新农合医疗补偿款。在医疗费用报销上,部分直接负责人员利用农民对具体药品及报销项目不清楚的弱点,人为限制农民报销范围,利用欺骗、隐瞒等方法少付应报费用从而侵占农民合法利益。此外,医务人员与患者、农合管理人员勾结,虚增、假造处方或医药发票入账,套取国家农合基金行为也时有发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认为,群众身边的腐败直接侵害到群众个人利益,比如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包括教育、医疗卫生这些领域的腐败,“受害的都是最普通的群众和劳动者”。
“一些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危害会直接转嫁到个人身上,所以,这类腐败在现实中最容易触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危害极大。比如,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的腐败问题;基层干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腐败问题;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的腐败问题等。”任建明说。
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就要完善基层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对于一些基层的岗位,同样要用制度加强管理。此外,基层干部的任免也是治理群众身边腐败的一大关键
办案检察官发现,基层干部权力失控是群众身边的腐败发生的一大因素。
“一些镇村领导,其权力涉及其所在镇村的方方面面,往往事无巨细都是一个人说了算。这种领导模式助长了一些镇村领导的家长作风,骄横跋扈,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自己私人的工具,为所欲为。把正常行使权力为公众谋取利益视为是他给予的恩赐,久而久之,他们内心深处产生补偿心理,以致自然不自然地使自己成为行贿者追逐的目标。”办案检察官说,一些被查处的基层领导在总结教训时,都不约而同地谈到,自己在单位权力最大,只要他不想被人监督,就没有人敢监督他,而上级的监督有许多局限性和随意性,很难落到实处,以致自己凭借权力为所欲为。
此外,基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正是由于有些地区和部门监督失控,办事程序、办事标准、财务收支不公开透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形同虚设,导致一些干部目无法纪,独断专行;有的把权力商品化,与不法分子相勾结,搞权钱交易;有的甚至把权力私有化,安插亲信,互相包庇。
对此,办案检察官建议,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仍然需要加强法制宣传,不仅仅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更要重视群众的法制教育。一个巴掌拍不响,就受贿来说,没有送,当然就没有收。一些群众法制意识不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想办事,得花钱。久而久之就对发生在眼前的腐败现象听之任之,虽然群众也痛恨腐败,但多数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放任腐败肆意。
对于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林喆认为,最终要依靠的还是制度反腐。群众身边的腐败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不完善。如果让人不想贪,就要靠宣传教育;如果让人不敢贪,就要靠制度完善了。因此,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就要完善基层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对于一些基层的岗位,同样要用制度加强管理。
此外,基层干部的任免也是治理群众身边腐败的一大关键。林喆建议,在基层干部的任免问题上,对于新近提拔的领导干部水平如何、担任该职务的原因是什么、群众反映如何、由谁推荐、推荐理由是什么及投票选举的结果等一系列环节,都应当详细予以公示。同时,更应多听取群众的反映,特别是要去这些干部曾经任职的地方以及他们任职过程中犯过错误的地区进行了解,向群众公示全面真实的信息。要允许群众质疑,允许群众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提问,在领导干部和群众之间形成良好的沟通。(记者杜晓 通讯员温晓辉孟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