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喝酒一人猝死 同桌酒友补偿死者家属2万余元
中新网徐州1月10日电 (李东艳 马以轩)朋友在一起吃饭小酌本是件好事,但让人料不到的是,江苏新沂几个人一起饮酒几个小时后,其中一人却死在了自己家中,到底谁该为此负责?死者家人将一起饮酒的几人告上了法庭。10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此起案件后,判定陪酒人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但基于公平原则,应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
王秀兰和刘艳、蔡青、石刚均是江苏新沂某镇人,四人是同学关系。去年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5点多钟,王秀兰的丈夫黄传武见妻子没有回家,打电话询问后才得知王秀兰几人正在刘艳家中吃饭。此间,刘艳接过电话邀请黄传武过来一同吃饭。见妻子在刘艳家中,大家又都是朋友,黄传武便答应了下来。当他赶到现场时,王秀兰四人正在饮酒助兴,已经大概喝了一瓶白酒。
见黄传武到了,刘艳从自己家中又拿了一瓶白酒。当时,黄传武就提到自己不会也不能喝酒,但刘艳、石刚还是分别向黄传武及王秀兰敬了酒。很快,刘艳拿上来的白酒又见了底。之后,大家均没有再喝酒。散席时,黄传武已呈醉酒状态,便由妻子王秀兰陪着一同回了家。
不料,当夜凌晨1点多钟,黄传武却在家中出现了呕吐现象,见丈夫痛苦的很厉害,王秀兰急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了刘艳,刘艳又通知了石刚,不久,“120”急救车以及刘艳二人先后赶到了王秀兰家中。到达后,救护人员对黄传武实施了相关施救措施,但还是没有抢救过来。黄传武去世后,他的家人没有对其进行尸检就进行了火化。
惨剧的发生让黄传武的家人悲痛欲绝。而在悲痛之余,他们认为一同喝酒的刘艳、蔡青、石刚几人对这起死亡事故均难辞其咎,应对黄传武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遂一纸诉状将他们全部告上法庭。
针对黄传武家人的起诉,刘艳几人觉得很“冤枉”,他们认为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能照顾好自己,况且黄传武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出现异常现象,现在他的死亡诱发原因不详,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死亡与饮酒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不同意黄传武的家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经过开庭,法院认为,本案中,黄传武死亡原因已无法查清,但其酒后至死亡时间相隔较短,并不能排除与饮酒之间的因果关系。黄传武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饮酒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自身负有责任。而在王秀兰及刘艳几人与黄传武一起饮酒的整个过程中,刘艳、石刚在黄传武提到不能饮酒的情况下仍分别向其敬酒,均没有尽到注意、提醒和劝阻义务,虽不宜确认刘艳几人对此有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但基于公平原则,宜由刘艳几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最终,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法院确定由刘艳几人补偿黄传武家人各项经济损失的10%,并经过计算判决由刘艳和石刚各补偿9000元,由蔡青补偿5635元。(文中人物系化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