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房妹”能否力促经适房反腐
防止“监守自盗”,除了内部监管之外,还应加强信息公开,引入公众自下而上、自外而内的监督维度
“房叔”还未走远,“房妹”又粉墨登场。从去年底被曝光拥有11套房产,到1月13日其父河南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被郑州市检察院决定逮捕,伴随“房妹”的质疑和猜想横跨新年,媒体调查、新料迭出、司法介入,案情内幕逐渐浮出水面,也更令人震惊:一家四口各有两个户口,共拥有房产31套,多数在经济适用房小区。事件以极端个案的方式,暴露了经适房在开发、分配、管理等各个环节中的漏洞。
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制度,是我国一项重大惠民工程,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安身立命之所。实践中,经济适用房也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在缺乏财产公开、社会监管等情况下,在一些地方,有的也变异为腐败温床和寻租工具。尤其严重的是,由于在土地政策上的一些优惠,它成为很多人垂涎欲滴的“唐僧肉”。不少项目开发打着经济适用房的旗号,或是从事商业开发,或是进行福利分房;而一些管理监督部门,也管不住自己的手,让权力寻租,令群众利益受损,让政府信任资源流失。
近年来曝光的经适房腐败案,不同程度地暴露了这个问题。经适房小区停豪车,“N连号”事件屡见报端,背后正反映了经适房管理的乱象。而就在“房妹事件”的发生地郑州,仅2011年,因“经适房腐败”党政纪立案1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涉案金额1.1亿多元。
经适房从审批、建设到分配等环节,已经有严格的监督制度。但制度本身还存在缺陷,不够严密,甚至有的还处于打盹、休眠状态。
监督给力,腐败匿迹。制度失效,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遭遇“人治”阻碍。耐人寻味的是,房管局局长本身对经适房建设负有管理职责,但管理者反而成为腐败的策源地,这种身份的变形,更值得反思。如果权力失去监督,“监守自盗”的现象就会发生,让腐败在各种移花接木的手法下大行其道,其危害则更大。
中央一再强调,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房制度的生命线。正因此,要对“房妹事件”背后的所有腐败行为彻查追究,亡羊补牢。而这一事件也是对各地、各级政府的一个警示:除了加强政府部门内部监管之外,还应加强信息公开,引入公众自下而上、自外而内的监督维度。项目审批、建设资金、购房资格等信息,只有置于公众的目光之下,才能够消除“监守自盗”的生存土壤。 李 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