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25万元巨债 夫妻上演假离婚
2013年01月15日 16:22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两夫妻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借了25万元。借款到账后,两人即办理协议离婚,将财产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妄图规避债务。虽然机关算尽,但法院判决该笔债务仍须夫妻俩共同偿还。
2011年2月25日,被告宋中秋因做生意资金不足,便向原告刘文豪借款25万元。借款当日,宋中秋给刘文豪写一张借条,写明借款25万元。
借款一段时间后,刘文豪多次要求宋中秋归还借款未果,为此,刘文豪将宋中秋及其妻子张爱珍告到法院,要求两人立即归还借款25万元。2011年10月,宋中秋和张爱珍协议离婚,夫妻全部财产归张爱珍所有。离婚后,张爱珍将其南昌县的房产转让至其姐夫的弟弟名下,洪城大市场店面转至其母亲名下,现仅留有新建县一房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宋中秋向原告借款25万元,有其向原告出具的“借条”为据,该借款应予认定。被告借款后,在原告多次催讨下,拒不履行归还义务,违背了法律规定的诚信原则,酿成本案诉争,应承担全部责任。原告诉请要求俩被告归还借款及承担逾期还款利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张爱珍,在借款时与宋中秋系夫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被告张爱珍对上述借款应承担共同偿还义务。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宋中秋、张爱珍共同偿还原告刘文豪借款25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吴云 虞福员 记者 汪清林)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