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原公安局长等8人受贿1300万受审
机动车检测公司老板被判17年
何靖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原局长:涉受贿罪已被检察院立案
李伟强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经广州市中院一审认定受贿37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李斌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所长:经广州市中院一审认定受贿34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及扣押赃款294万余元等
孔防军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副所长: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由白云检察院提起公诉
梁国伟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车辆技术检验科原科长: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刑5年
朱孔球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民警: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刑12年
黄镜源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民警:因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荔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淑彦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人和派出所原副所长:已被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刑。
去年,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系统爆发腐败窝案,上至所长下至民警,相关6人被指控收受贿赂款。向此6人行贿者均为同一人——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公司老板黄集洪。短短5年,黄集洪先后向这6名车管所官员、民警行贿财物1249万余元。同时,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也是黄集洪的行贿对象。近日,白云区法院一审以行贿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黄集洪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
逢年过节广送“信封”
2004年前后,47岁的广州人黄集洪在白云区人和镇成立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公司(简称人禾公司),为了让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得到帮助,黄集洪瞄上了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的何靖。
经人介绍,黄集洪与何靖结识,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每逢过年过节,黄集洪都会准时为何靖送上“信封”,两年贿送60万元。
仅仅打通公安局一名官员,黄集洪觉得还远远不够。2007年5月,李伟强走马上任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负责分管市车管所业务。至2012年5月黄集洪被抓获归案,其间先后29次向李贿送370万元。
黄集洪还重点拉拢车管所内部相关工作人员,上至车管所所长、副所长,下至车管所民警。此外,黄集洪还向派出所副所长行贿。约在2011年,黄集洪向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人和派出所副所长的李淑彦贿送15万元,请求放出参与聚众斗殴的儿子。据其供述,这15万元是李淑彦主动索取的。
经查明,自2004年至2012年,黄集洪共向8名公安人员行贿,行贿1300万余元。
违规使用旧检测系统
据判决书显示,黄集洪行贿主要是为了他经营的人禾公司能够违规继续使用旧有检测系统。据交警部门统计,2009年8月至2012年4月,人禾公司的旧线仍在使用,检测车辆共计10万余辆。据人禾公司多名工作人员供述,在黄集洪授意下,他们利用旧有检测系统,以为前来公司检测且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出具虚假的合格检测结论,致使大量理应作报废处理、不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得以顺利过关,继续使用,公司从中赚取高额利润。据了解,广州市物价局规定的检测费最高为大车190元,但人禾公司收费一般都在2000元以上,超出市场价10倍多。
去年10月,人禾公司相关23名工作人员因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审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争议:
是否构成单位行贿
经法院审理查明,多名同案人均明确指证他们是在老板黄集洪的授意下,由公司中具备资质人员为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从中收取高额检测费用。故黄集洪授意同案人让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以谋取暴利,主观上亦明知同案人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方法使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其与同案人系构成共同犯罪,依法应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构成单位行贿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法院查明,依据同案人供述及证人证言证实,黄集洪的行贿行为并非是由公司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的决策程序决定,其所谋取的非法利益亦非由公司的全体人员或多数成员所有,故依法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