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女工设空壳公司诈骗涉案1.3亿出庭受审
一名下岗女职工用一个空壳公司为诱饵,大肆诈骗、挪用公私资金达1.3亿余元。今天,这起被称为安徽最大的金融诈骗案在江苏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这起诈骗案里,涉案人员达13人,其中安徽泗县农业合作银行尤高支行行长等人为一己之利,成为诈骗案件“帮凶”。
2010年2月10日,被告人谢坤、胡汉元在无任何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与被告人邱芳(泗县下岗职工)共谋,由邱芳出资6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在安徽省泗县成立了“安徽天农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功当日,邱芳即将600万元注册资本转走。
2010年上半年,被告人谢坤以借款为由先后两次共骗取邱芳130万元,用于其融资的前期费用和个人开销。2010年3月、4月,谢坤介绍邱芳认识了被告人李春生、迟淑云等人。李春生、迟淑云以帮助邱芳融资为名,骗取邱芳900万元,后李春生又以购买渔船为由骗取了邱芳360万元。
因为邱芳被骗的资金都是以月息6%甚至更高的利息从别处拆借,为偿还前期融资欠款及支付高额利息,邱芳与银行工作人员高炜、许萍、王春、单茂英等人内外勾结,以高息揽储为诱饵,通过被告人腾紫宇、朱军,刘惠玲(另案处理)等人的帮助,先后将合肥、宿州、淮北、亳州和其他省份的20余家公司、50余名个人介绍到邱芳指定的泗县农业合作银行、中国银行泗县支行开户存款,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骗取、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挪用公司和个人在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邱芳向银行工作人员王春、单茂英行贿钱物16.75万元。同时,邱芳伙同高炜诈骗安徽省芜湖市范俊、阮爱国两人3350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共追缴涉案款1347.25925万元和黄金纪念品一块、玉底金佛纪念品一块。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春生、迟淑云、谢坤、邱芳等人在申请公司登记中采取诈骗手段虚报注册资本,共同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数额巨大;被告人邱芳、高炜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邱芳、高炜、许萍、王春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银行委托书等金融凭证,骗取泗县农合行、泗县中行等金融机构的储户存款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票据承兑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窝藏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骗取贷款罪。李光明 曹杰 赵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