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问题层层转包 恶意欠薪罪判例少威慑力不足
愿讨薪不再成为岁末焦点(评论员观察)
1365万元,这是自“下跪讨薪”事件以来,陕西富平2600多位农民工日前拿到的工钱。对余下的大笔欠款,这些农民工寄望最多的,恐怕还是当地政府能够继续督促清欠
“没钱付工资,有钱请明星”,这是陕西富平农民工“下跪讨薪”事件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重要原因。拖欠工钱的开发商,在项目开盘时曾花130万元,请来明星露面8分钟。当初开发商追求的眼球效应,成为今天农民工维权的免费广告,既是一种极大讽刺,也反映了另类讨薪的无奈。
娃娃讨薪、跪拜河神、开网络发布会……近来农民工讨薪,越来越成为比拼创意的技术活儿——若非出其不意的怪招,已经很难奏效。问题是,谁来解决这“求新维权”背后的无奈?
欠薪,不仅是道德问题
恐怕没有哪一种职业,会像农民工一样,使讨薪如此引人注目。
与许多行业不同,农民工工资一般年前集中发放。可以想见,辛劳一年的农民工,最大的期盼是什么;而这些工资,对一个家庭的基本生计,又意味着什么。事实上,如果领不到工资,许多农民工甚至连买车票的钱都没有。因此,讨薪的问题,不仅是一个讨血汗钱、讨公道的问题,更是一个讨生存、讨尊严的问题。
我们固然要对克扣农民工薪水的无良商人表达道德义愤,但解决讨薪难,仅靠道德谴责远远不够。面对年年出现的无奈之举,我们需要分析,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工?为什么我们管不住开发商?
现实中,农民工为了求得一份工作,往往忽略乃至放弃了一些基本权利。比如,很少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资纠纷,就会说不清道不明;而费时费力的司法诉讼,也会使本已捉襟见肘的农民工望而却步。这才让各种另类讨薪成为不得已的选择。
开发商可以花130万元请明星,也可以在政府干预下拿出工钱。可见,对一些欠薪者来说,不是无力支付的问题,而是利益权衡使然。真正的问题在于,“有的企业经常拖欠,还照常能揽到大工程,银行贷款也正常,资质也没有降低。”2011年刑法修正案虽然设立了“恶意欠薪罪”,但因判例很少,威慑力尚未充分发挥。而导致欠薪问题的层层“转包”,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依然是许多地方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公正,需要均衡机制
无论是组织清欠治欠机构,还是公开欠薪企业黑名单,抑或是上级领导亲自过问,各地治理欠薪问题招数不断,之所以没能根治,确实像一位老同志说的,“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在方针政策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发展规律上找原因。”
究其本质,欠薪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许多欠薪问题的难解,一些另类讨薪的出现,就是因为,本该由法律解决的问题,最后却往往通过行政手段解决。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解决欠薪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平衡劳资双方的博弈能力,加大对欠薪者的制约力度。比如,建立系统的信用机制,将恶意欠薪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在银行贷款、从业资质方面加以限制;建立起工资赔偿基金,一旦发生欠薪事件,便从基金中垫付赔偿。
正如学者所言,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建立在各个群体和阶层权利大体均衡的基础上。我们关注农民工讨薪问题,是为了将其背后的社会权利问题纳入关注视野。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担忧“用工荒”时,应该想到“讨薪难”;在关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应忽视劳动者的基本正当权益。只有当年终讨薪不再成为岁末焦点,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少一些盲点、多一些亮点。(范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