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报出租车费、邮费 侵占公款18万获刑6年
2013年01月18日 14:16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一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出租车费、邮费共计18万余元并据为己有。日前,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对该职工提起公诉,其因职务侵占罪获刑6年。
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间,本市某公司后勤保障部职工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使用事先索取的出租车报销凭证、虚假邮资计费单,虚构为单位办理业务产生费用的事实,报销出租车费、邮费共计18万余元并据为己有。日前,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每日新报)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