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从化派出所长受贿获刑 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
2013年01月20日 14: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从化一派出所长 受贿获刑5年
收下3万元,为从化黄建堂等44人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近日,广州从化新城派出所原所长邝伟强被判入狱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至2012年8月,邝伟强任从化新城派出所所长。邝伟强明知黄建堂在辖区内开设赌场以及有聚众赌博的行为,应予以立案查处的情况下,先后收受了黄建堂贿送的3万元港币,遂不履行职责,不采取任何应有的执法措施,放任黄建堂的上述行为,致使黄建堂等人在较长时间危害社会而未受追诉。
黄埔区法院认为,邝伟强构成徇私枉法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收受了黄建堂贿送的3万元港币,又构成了受贿罪,应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两者具有牵连性,依法应择一重罪处罚,故应以受贿罪对被告人进行处罚。法院一审判处邝伟强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黄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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