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贪污借助"舌尖腐败" 吃喝招待费用来还赌债
前不久,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对该区北吴集镇原党委书记赵锦彤作出一审判决:赵锦彤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贪污公款7.7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赵锦彤案的最大特点,就是他把自己的日常开销拿到镇政府财政上以招待费的名义报销。”1月15日,负责查办此案的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说。如何遏制公款吃喝问题,是赵锦彤案应该带给有关部门的反思。
吃喝招待费用来还赌债
翻看赵锦彤的履历,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他是一帆风顺。1983年7月,赵锦彤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淮安市淮阴县(即现在的淮阴区)统计局工作。他工作勤勉,为人热情爽快,又写得一手好文章,深得领导和同事的信任。1986年7月,23岁的赵锦彤被提拔为团县委青工部部长;自1989年7月起,他先后在物价局、计生委、渔沟镇、刘老庄乡、人大等多个部门和乡镇等不同的领导岗位工作过。
20余年的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使他越发成熟。2007年,赵锦彤被提拔为北吴集镇党委书记。
就任后,他对狭窄破损不堪的吴八路(北吴集B八集)进行扩宽改造,主持建设标准化厂房、开发农贸市场、引资发展乡镇企业。北吴集镇作为淮阴区一个边远乡镇,在赵锦彤的带领下,起初两年的工作可谓风生水起,得到了淮阴区委的肯定和群众的称赞。
赵锦彤作为“一把手”,在工作中不仅要招待上级,还要接待客商,应酬几乎天天有。时间久了,他和一些企业老板逐渐熟络起来,结交了不少“铁杆朋友”。成了朋友,赵锦彤自然更少不了和这些人吃喝应酬,有时还玩玩麻将一赌输赢。
有一次,赵锦彤不但输掉了带在身上的现金,还欠了朋友1.6万元。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这钱要自己出,赵锦彤很不甘心,更舍不得。而且他知道家里的钱一直都是妻子保管,他不知该怎么和妻子开口。
左思右想之后,赵锦彤想出了一个办法——从吃喝招待费中支出。他立即想到了德盈商贸有限公司老板张某,张某和他熟识20多年了,每年北吴集镇起码要从张某那里购买十几万元的酒,账单一般一个月左右结算一次。
打定主意后,赵锦彤让张某开了11箱白酒出货单,安排司机韦某在没有货物的送货单上签收。没过多久,赵锦彤拿到了2万元,还了赌债1.6万元,剩下的4000元被他作为了家用。
家里开支也要公款报销
第一次贪污公款得手,赵锦彤既惊喜又害怕。喜的是轻而易举就得到了这笔钱,怕的是拿了这些钱,就意味着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但一想到自己平时工作辛苦和大量付出,和那些大手大脚的私企老板相比,赵锦彤心里就有了一种不平衡感。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次数多了,一切都好像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赵锦彤见每次通过招待费贪污公款后总是风平浪静,于是越发胆大起来,甚至连家中的日常开支也通过招待费的形式报销掉。
北吴集镇政府有不少人虽然对赵锦彤的做法都很反感,但碍于他是乡镇“一把手”,没人提出来。
史某曾是赵锦彤的司机,在赵锦彤的帮助下,搞起了服装生意。以前北吴集镇政府租用史某的一辆车给赵锦彤使用。有一次,史某对赵锦彤说:“赵书记,这些年你对我帮助那么多,我另找一位司机给您开车,这车子的租金每年是10万元,除去司机的工资、保险、保养等费用,也没剩多少,您就不要给我了。”赵锦彤心领神会,通过司机韦某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不但领取车辆的租金10万元(这笔钱后来有5.75万元被认定为贪污,史某不要的部分被认定为受贿),还将司机的工资、车辆保养、保险也让韦某通过公款吃喝招待费变通处理了。
2012年3月,淮阴区纪委协同审计部门对全区招待费进行检查审计,发现北吴集镇的招待费超高,于是展开了对赵锦彤的调查。同年6月,淮阴区检察院对赵锦彤立案侦查,很快便查清了赵锦彤通过招待费、公务用车贪污公款和为他人牟利而受贿的犯罪事实。
公款吃喝不是小问题
赵锦彤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基层干部,但就是因为如今的公款招待泛滥、缺乏监管、漏洞太多,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形同虚设,加之他本人贪欲之心膨胀,才一步步走向犯罪。
据统计,仅2009年6月至2012年2月,赵锦彤通过其司机韦某共在北吴集镇政府财政上以招待费的名义报销各类发票36次,涉及金额127.8万余元,除了查实的10万余元是赵锦彤通过韦某在招待费中报销后装入个人腰包外,其余的都被他用于公款吃喝了。
人们常把公款吃喝说成“舌尖上的腐败”,吃喝问题不仅大量占用国家的公用经费,引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更是滋生贪污贿赂犯罪的温床,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赵锦彤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反思:“我的错误是典型的,对如何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解决权力约束等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反面教材,可以警示他人、教育他人。”赵学刚 陈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