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检察院:市民网络实名举报贪腐一定回复
2013年01月23日 10:1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检察院昨日回复“网络反腐”话题
称实名举报一定回复
市民通过网络进行举报贪腐现象,会不会得到有关部门的跟进和处理?去年以来,“房叔”事件成为网络反腐的典型案例,这种反腐模式是否会得到推广?昨日,市检察院在回复小组讨论的代表提问时表示,如果是实名举报的,在一定时间内经过查证后,一定会反馈给举报人的。
网络举报如何处理反馈,网络举报的信息怎么收集?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检察院专门有一个职能机构,叫举报中心,是对举报线索进行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包括其他一些职能部门如果收到这一类的线索,都是按照有关规定,三天之内归到举报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至于是否反馈,市检察院表示,对于举报线索,如果是实名举报的,在一定时间内经过查证后,一定要反馈给举报人的,如果是匿名举报的,找不到举报人,“反馈还没做到这一块”,负责人强调,实名举报是必须要在一定时间内将查证情况反馈给举报人的。(记者李栋)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