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未成年人侵财犯罪高发 九成系共同犯罪
未成年人侵财案
九成系共同犯罪
2010年至2012年,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共受理未成年人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及故意毁坏财物等侵财类案件98件174人。涉案的未成年人75%属于留守人员,50%的未成年人坦言在校期间没有接受过法治教育。
办案检察官介绍,未成年人侵财案件呈现明显特点。一是以共同犯罪为主。在98件174人中,有87件163人为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案件数与人数比例占侵财案件数的88.8%和93.7%。二是犯罪手段日趋成人化。如嫌疑人包某(14岁)为邻水县某职业中学在校生,为了“闯天下,干一番大事业”,竟与同伙共谋对他人“先杀后劫”。三是作案后将犯罪所得大肆挥霍。大部分涉案未成年人通过自己“劳动”获得钱财后,就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和成就感,通常将钱财大肆挥霍以获取心理满足。如邱某等人盗窃现金3万元后,仅一周时间就挥霍一空。四是盗窃对象多为亲属、邻居,抢劫、抢夺对象则多为未成年人。部分未成年嫌疑人对周边环境较为熟悉,常常选择熟人、亲属为盗窃对象。在抢劫、抢夺时,他们只选择未成年人作为作案对象。该院受理的未成年人抢劫、抢夺案件60件103人中,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且近九成为在校学生。
据介绍,未成年人侵财案件频发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未成年人自身法律意识淡漠,追求贪图享受,人生定位存在偏差或错误。如魏某为使自己在朋友面前有面子,竟然翻窗爬进邻居家,盗走存折及户口本,取走存款近万元,之后邀约朋友胡吃海喝。当检察人员对其讯问时,他竟然问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二是家庭教育不到位。该院受理的涉嫌侵财案件的未成年人中留守人员占75%,他们表示自己没能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与关爱;44名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一方死亡而重组家庭,且父母再婚后对自己关爱更加缺乏;近50名未成年人表示自己的父母经常打麻将,对自己疏于过问。
三是学校教育存在缺失。大多数未成年人表示,学校面对升学压力,一味强调成绩,却忽视了法治和道德教育。办案人员调查时,50%的未成年人坦言自己在校没有接受过法治教育,也没有受到系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72人曾经在校属于中等及以上成绩,辍学原因竟然是“不想读书,厌倦学校教育”。甚至有15名在校生曾经天真地想闯社会,以“盗窃或者抢劫”为手段,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
四是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严重。43%的涉案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27%的未成年人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而他们没有独立经济来源,钱花光了就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刘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