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案在京宣判 91人获刑
中新网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于立霄)91名被告人前往东南亚等国家,以骗取他人钱财为目的,参加由台湾籍人员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这起跨国、跨两岸的电信诈骗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91名被告因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8000至2000元不等。
这91名被告人中,有59人为女性,最大年龄55岁,最小年龄仅有20岁。他们分别来自四川、海南、湖南、福建等多个省市自治区,文化程度大部分为小学、初中,甚至还有一人为文盲。他们被骗到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国家后,在台湾籍人员的操控下,通过电话设置连环骗局,实施对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至6月间,91名被告冒充大陆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大陆不特定人群发语音电话,虚构被害人名下电话欠费、信用卡透支、身份信息泄露等不实信息,要求对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调查,诱导被害人转账或汇款,致使大陆多人上当受骗,造成多名被害人财产损失。
据记者了解,这起特大电信诈骗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数额达千余万元,但部分数额法院未予认定。
据悉,2011年6月9日,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挥下,中国大陆和台湾两岸警方,联合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等国家警方,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共出动1800多名警力,成功摧毁了特大跨国、跨两岸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抓获嫌犯598名,其中大陆地区186名,台湾地区410名,捣毁诈骗窝点106处。大陆嫌犯被分成三批押解回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