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农民工讨薪案九成涉工程款纠纷
“可以这么说,我们现在查办的大量‘农民工讨薪’案,其实质大多是包工头讨要工程款。”湖北省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吴丹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包工头打着讨薪旗号讨要工程款的现象,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高飞也屡屡碰到。“我亲眼看到过,农民工拿到钱后,在我们单位的走廊上就把‘讨’到的钱直接交给包工头。”她说,很明显,这是包工头裹挟农民工,借助政府力量解决其与分包方的工程款纠纷。
梳理了武汉市近年来办理的“讨薪”案,高飞发现,有90%左右的案件其实质都是工程款或工程结算等经济纠纷。
“但包工头不会到法院起诉总包或分包方,他们多以‘农民工讨薪’名义向政府施压,因为这样容易引起社会关注,也能迅速讨回工程款,成本代价也低。”她说,前不久发生在武汉的民工“跳骑马舞讨薪”背后就是工程结算纠纷。
2012年,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使用农民工用人单位1.8万人次,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081件,处置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177件,共为2.78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65亿元。
面对“讨薪”取得的成绩,专门负责案件办理的高飞并没有感到一丝的“放松”——与以前相比,建设领域的“讨薪”案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为什么从2003年开始清欠工作,年年说、年年做,十年之后,欠薪现象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为什么建筑领域的欠薪高发而其他领域基本没有?”高飞认为,如今不是“欠薪”越来越多,而是“讨薪”越来越多,这些不正常的现象背后,是制度层面的缺失。
在吴丹看来,虽然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项目不能违法分包给自然人,但实际上建筑领域用工主体都是包工头。“我们制度设计很完美,要劳务公司用工,但建筑领域包工头用工现象并没有管住。”她认为,由于无利可图,如今出现很多“包工头携款跑路”的现象。
2009年,武汉的新八集团就曾吃过“包工头跑路”的亏。项目结束后,包工头携款跑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因将项目违法分包给自然人,新八集团不得不代付38万余元农民工工资。
“修改我们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尽快出台工资支付条例,并在两个法规中设定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只要农民工能证明自己工资数额,总承包就可直接支付工资,而不管包工头是否出现。”吴丹建议说,这样能一定程度上减少包工头跑路现象。
高飞则认为,当务之急,还要加强建筑行业领域的源头治理。“从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招投标、用工形式等前端进行有效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讨薪’多于‘欠薪’的现象,真正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她认为。胡新桥 刘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