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频繁相亲骗4人11万余元彩礼
2013年02月25日 09:1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小雨(化名)以结婚要彩礼为借口,骗取4名受害者11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通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雨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2000元。
据通州区检察院指控,自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被告人小雨伙同郝某、兰某等,以结婚要彩礼等借口,骗取4名受害者11万余元,还骗了价值1000多元的首饰。
前不久,通州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在该案起诉前,小雨已退赔一名受害者10000元。该案审理期间,小雨主动将10万元赃款退缴给法院。
通州法院审理,被告人小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结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构成诈骗罪。但因其能自首,还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两名同案犯,有立功表现,故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小雨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2000元。(记者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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