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纳员挪用160万公款用于股票交易受审
2013年03月06日 13:3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东新广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出纳员胡某强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160万元公款,于昨日在越秀区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2年7月期间,被告人胡某强利用其担任广东新广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出纳员负责保管和管理单位现金的便利,通过伪造银行“现金交款单”和篡改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将其单位的贷款现金人民币25万元擅自截留并非法占为己用。2010年5月至7月期间,胡某强先后27次以提取备用金的名义擅自开具现金支票到单位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135万元,并将该账户用于股票交易。2012年7月,胡某强归还上述款项并于同年11月自首。(记者/洪奕宜 实习生/朱畑明)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