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化诉讼监督 适应民众司法公正新期待
3月10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顾一航)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0日在此间表示,5年来检察机关加强刑事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民事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曹建明当天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表示,5年来,检察机关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方面,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1849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6248件。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推行量刑建议改革;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机制。
在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曹建明称,检察机关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开展保外就医、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等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狱清查事故隐患等专项检查,排查解决“牢头狱霸”等问题,促进依法文明安全监管。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圧不绝案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1894人次。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5992件,再审检察建议45823件。
他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下,检察机关开展了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143650件申诉,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完)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