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大学生购电脑得女子裸照 敲诈勒索获刑
中新网南宁3月12日电 (林浩 梁秀薇 黄建站)广西南宁市一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吴某路边吃小吃时购得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电脑中竟存有几十张女子裸照。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他多次利用这些裸照对当事人进行敲诈。近日,法院一审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3月12日介绍,该男子姓吴,家住广西南宁市马山县,2008年毕业于广西某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由于一直没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他都以打零工为生。2012年4月中旬,吴某在南宁市明秀路吃东西时,一名男子拿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向其兜售,吴某见质量还不错,便花了1000元买下。
回到家里,吴某打开电脑一看,不仅发现电脑里有一位名叫“阿梅”的女子的几十张裸照,还有该女子的各种详细资料。
手握阿梅的裸照的吴某,因手头缺钱便动起了歪脑子,想向阿梅要钱。通过在电脑里找到的阿梅的联系方式,他多次用发网络邮件、短信等方式向阿梅勒索财物。2012年5月6日,吴某再次向阿梅索要10000元,称否则要将照片发给其同学﹑朋友﹑同事,并把亲友资料卖给成人网站或黑客组织。
不断收到威胁邮件和短信的阿梅非常害怕,但始终没向吴某屈服。不久后,阿梅向警方报案,2012年6月5日,正在等着收钱的吴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据悉,阿梅的笔记本电脑在2012年4月13日在家中被盗。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虽然犯罪未遂,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