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官员酒驾撞死女大学生逃逸续:一审获刑5年
芒市文体局官员撞死大学女生逃逸·追踪
5年有期徒刑,这是德宏州芒市文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双虎的一审判决结果。1月31日,他酒后驾车肇事致一死一伤,后又逃逸。3月29日,一审判决宣判,罪名是交通肇事罪。昨日下午,因不服一审判决,黄双虎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事后曾经想找人“顶罪”
今年1月31日20时15分许,芒市金塔大街与芒罕路交叉路口往北200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放假回家的22岁女大学生杨某抢救无效身亡,其17岁的弟弟也在车祸中受重伤(目前已出院)。肇事者随后逃逸。
事发后,当地交警部门立即成立“1·31”专案组并立案展开侦查,2月1日,警方证实肇事逃逸者系原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党总支委员、书记黄双虎。
黄双虎落网后,其家人到医院看望伤者并道歉,同时经过协商后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肇事方一次性付给受害方76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双方达成谅解。
3月21日,该案在芒市法院开庭审理,据检查机关出示的证据表明,黄双虎系酒后驾车肇事。案发后第二天,黄双虎的表亲陈某接到黄某的电话,想让陈某替其顶罪,但陈某害怕驾驶证被吊销,并未同意。
不服一审判决 昨日上诉
3月29日,该案在芒市法院进行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双虎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的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构成交通肇事罪。
黄双虎归案后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辩称当晚喝酒后神志不清,不能完全控制自己,未意识到发生交通事故且事后失忆。据了解,此辩解意见与查证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而被告人亲属积极与被害人亲属协商赔偿事宜并已实际赔付死者亲属76万元的辩护意见,经查证属实,法院予以采纳。
法院认为,黄双虎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现,且双方达成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取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双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介绍,黄双虎因不服一审判决,昨日下午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