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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人士称中国《旅游法》将促使旅游价值回归

2013年04月26日 2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4月26日电 (程景伟 郭军 张敏婷)中国首部《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总裁陈白羽2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旅游法》将有效净化旅游市场、消除“零负团费”等恶性竞争,使已被严重扭曲的旅游产品价格真正回归其价值本身,并促进旅行社“行业批零分工体系”尽快成熟。

  陈白羽表示,《旅游法》禁止定点购物和自费项目的相关规定,不排除会导致部分旅游线路价格有所回升,但其旨在使目前涉嫌低于操作成本的旅游线路产品价格回归其真正价值,从而达到保证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效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导游人员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旅游法》对游客敏感的旅游购物点问题作出了严格规范。陈白羽分析称,购物作为“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中的重要一环,《旅游法》并非一律禁止购物,而是赋予了旅游者选择是否实施购物的话语权。“这样既严厉遏制了产生零负团费的根源,同时也人性化地照顾到了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旅游法》规定导游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陈白羽说,该规定禁止的是“索要”小费,并非“收取”小费,换句话说,只要是旅游者主动给的,都可以收,并不违法;但是导游张嘴要小费就违法了。

  陈白羽称,其旅行社目前执行的“导游服务费”,属于导游正常工资构成的一部分,游客在享受完整个旅程的服务之后再向导游当面支付服务费用,与常规大众所认为的正常服务费用之外的“小费”相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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