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少年合伙打死流浪汉 8年后落网均被判刑
2013年05月02日 14:49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8年前,合伙殴打一流浪汉致其不治身亡,案发后,7名被告一直逍遥法外。近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郑某斌等7名被告人5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年9月14日晚上,被告人郑某斌、刘某伟、陈某泽等7人(犯案时均未满18周岁)在被告人郑某山家喝酒。席间,被告人郑某斌、杨某滨先后说起在长泰县人民体育场被一个疑似精神病男子追逐的事情,随后被告人郑某斌提议去体育场殴打该名男子,其余6名被告人均表示同意。当晚11时许,被告人郑某斌等7人分乘3辆摩托车到达长泰县人民体育场,7名被告人在体育场主席台上找到该名流浪汉,使用木棍、砖头、皮带等工具,拳打脚踢该男子,致该男子头部及身上多处受伤,7人随即逃离现场。
第二天一大早,接到晨练群众报警的长泰公安局民警将奄奄一息的流浪汉送往长泰县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天10时许死亡。经长泰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该名疑似精神病男子因多发性损伤并发创伤性休克死亡。
由于被害人身份特殊,且事发深夜,无目击证人,这起案件一直无法破案,7名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直到2012年7月,其中一名被告郑某斌因一起盗窃案被警方抓获,审讯中,他交代了此前伙同其余6人将1名流浪汉打死的犯罪情节,警方这才顺藤摸瓜,将这起案件破获。(海西晨报 特派漳州记者 黄小英 通讯员 黄从余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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