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联防队员冒充警察“上班” 招摇撞骗又强奸
中新网温州5月2日电 (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华萱)一个离职联防队员,利用警察证件套、手铐、协警制服等冒充警察,以办案为由,一天内接连实施强奸和招摇撞骗两起犯罪。近日,浙江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和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同时责令退赔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
林某,1992年出生,曾经是一名派出所的联防队员,2012年3月离职后一直游手好闲。因为觉得威风,林某平时出门都会随身带着警察证件皮套。
2012年10月26日上午,林某打听到欠自己钱的“小二”正住在平阳县水头镇某宾馆的302房内,便只身一人开车来到该宾馆。
林某二话不说就向总台的服务员亮出警察证件皮套,以查房为由要求服务员将302房门打开。待进入房内后,林某发现“小二”并不在里面,却有一位裸女在床上睡觉。林某顿时心生邪念。
随后,林某以该宾馆不安全为由,将该名女子带至另外一间宾馆的910房。在宾馆内,林某不顾女子的挣扎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当日下午,林某得知曾经被他和民警一起抓获的毒贩“黑皮”正在水头镇某房内,便身穿协警制服冒充人民警察,带领马某、冯某前往该处使用手铐等械具“抓捕”了张某、“黑皮”等三人,并将三人带至自己上午入住的910房间。后林某以张某交钱可离开为由,骗取其3000元。
当日晚,林某得知强奸案被害人已经报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违背妇女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又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招摇撞骗罪,对其依法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林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对其犯该罪予以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