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生跟男友开房谎称被绑架 父亲报警男友获刑
人物出场
小丽(化名):13岁泉州人泉州某中学初二学生
小丽男友:戴某23岁湖北人
小丽父亲
第一幕·失踪
13岁女儿小丽夜不归宿,可把她老爸急坏了。担心女儿出事,他来到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警:
“我女儿失踪了。”
“什么情况?”
“她4月29日晚上出去,直到4月30日早上还没有回来。”
可报警后不久,小丽就自己回家了。
第二幕·撒谎
看到自己老爸又担心又气愤的样子,小丽编了一个谎言:
“昨天晚上,我在洛江区安吉路上走着走着,突然从一辆面包车上下来几个人,把我拉进车里。我的头被罩住,双手被捆绑,后来我就被关在小屋里了。”
“那你怎么逃出来的呢?”
“第二天早上,我趁无人看守的时候,就逃出来了。”
第三幕·实情
女儿竟然被非法拘禁了,这让父亲大为惊讶。4月30日上午,小丽的父亲再次来到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警:
“我的女儿被人非法拘禁。”
“几个人为什么要拘禁一个小女孩呢?”经办民警对此感到费解。
当晚9时许,小丽做第二次笔录时,神情慌张,民警怀疑这其中有蹊跷。小丽这才吞吞吐吐地说了实话:
“我骗了你们,其实那晚我是和男朋友戴某去开房,怕被我爸责骂,才撒了谎。”
第四幕·获刑
5月1日下午5时许,戴某被抓获。看到戴着手铐的男友,小丽一脸的茫然。他俩是去年6月份在溜冰场认识的,去年9月确定了恋爱关系后,开始开房。今年年初,小丽曾告诉戴某,她才13岁,正读初二,但这之后,戴某仍多次与小丽发生性关系,小丽承认,每次发生性关系都是她自愿的。
戴某落网后,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不满14周岁幼女,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记者 俞志村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 /文 炎平 /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