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拟立法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2013年05月31日 09:34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省将通过立法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省人大常委会30日审议的《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对此作了规定。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要求,有计划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设置火险预警、火情监测和瞭望设施;(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者开设防火隔离带;(三)修筑防火道路,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四)建立森林防火指挥和信息系统。”(记者 郑昭)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