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 国人出入境可走省时专用道
2013年07月01日 17:4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今天开始实施。记者昨天上午从北京边检总站获悉,这意味着即日起,中国公民出入境时可享受专用通道,大大缩短出入境时间。此外,出入境人员或将被留存指纹信息,归国华侨可以凭本人护照作为身份凭证。随着新法的实施,198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也随之废止。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1条规定:“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这意味着今后中国公民在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可选择专用通道,通过通道所需的时间将大大缩短。
《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同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确保指纹信息存储、使用安全,对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此外,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除了上述新规定,此次新法将过境免签外国人搭乘的交通运输工具由原来的国际航班扩大至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并且进一步完善了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违反出入境管理的外国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调查和处理措施。(记者 何欣 张璐)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