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运输毒品身上携带枪支 数罪并罚判16年
2013年07月25日 14:0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012年9月3日凌晨,自贡市贡井区无业人员梁某从泸州叙永运输270克毒品麻古回自贡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捕同时从其身上搜出火药枪一把。据了解,因运输毒品,携带自制武器,7月19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犯运输毒品罪,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在案毒品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明知是毒品麻古,并从泸州叙永带回自贡,实施了空间位移,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梁某的随身物品中搜出枪支,其对该枪支的致至伤力有明确认识,故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梁某认罪伏法,当庭表示不上诉。(杨超 记者 刘瑞)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