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拼车”碰上打劫 说出银行卡密码后被扔下车
事发厚街镇三屯路段 3名劫匪获刑
路边等车的旅客小心了!有不法分子以“拼车”为名骗人上车后,伺机抢劫。重庆男子阿建及两名同伙以“拼车”为名,在厚街镇三屯路段骗取路人上车后实施抢劫,得赃价值3万多元。记者昨日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阿建等3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到三年半不等。
谎称10元即可“拼”到虎门
去年12月25日早上8时许,时年26岁的重庆男子阿建驾驶一辆轿车搭载老乡阿俊窜至厚街镇三屯社区伺机抢劫。
在路边,他们盯上了正在等车的王女士。得知王女士要去虎门,阿建便谎称他们正是要去虎门,王女士可以交10元“拼车”,就可载她到虎门,王女士没有起疑心就上车了。
车开到厚街镇博览大道时,阿建通过倒后镜给阿俊使眼色,阿俊突然将王女士的头按下去。随即,阿建、阿俊二人通过捆绑双手、用铁钳敲打等手段,将王女士控制在车上,从王身上搜走手机一部、银行卡一张及现金约3000元。他们还通过暴力、恐吓等手段,迫使王女士说出银行卡密码。
随后,阿建将妻子阿飞接上,送阿飞到银行取出现金2万元,后将阿飞送至虎门镇镇口社区一家百货大楼,阿飞在该百货大楼内的一家珠宝行刷卡1.2万多元买了黄金项链一条。随后,王女士被扔下车。
首犯获刑十一年
今年1月16日,公安机关在虎门镇将阿建等3人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女士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破案后,公安机关从阿建处缴回用赃款买来的黄金戒指一枚,从阿飞处缴回上述黄金项链一条及现金2000元,并将上述现金2000元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建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阿建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阿俊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阿飞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并责令被告人向被害人王女士退赔3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