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青年在菲律宾被教唆打诈骗电话 专骗国内同胞
8月15日上午9点30分,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跨国电信诈骗案件,11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获1年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金。
检方公诉:2012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小花、小玉、小静等11人,经他人介绍或通过招工广告,先后从国内来到菲律宾,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伙同中国台湾籍男子“阿水”等人(另案处理),采用通过电脑向中国境内某区域的电话发送语音包或直接向中国境内某区域拨打诈骗电话等手段,分别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虚构信用卡透支、银行账户涉洗黑钱等事实实施诈骗行为。
11名青年找工作 被骗到菲律宾
据悉,小花、小玉、小静等11名被告人多为家住农村的85后、90后青年,他们文化水平不高,多为小学或初中文化,因进城找工作,通过在报纸、路边看招工广告或经他人介绍可以免费出国工作,工资很高,而且还有机会免费学习。他们多会被这样丰厚的条件所吸引,同意出国工作。这样只要他们自己办理好护照,其他签证、出国手续都不用操心,一切都会有人安排好。他们从国内被带到了菲律宾。到菲律宾后他们会被带到指定的地点,通常为租住的房屋内,有人专门为其“授课”,讲述诈骗的手段、分工、流程等。可这时,恍然大悟的他们早已悔之晚矣,只能跟着团伙“同甘共苦”。
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为“一线、二线、三线”
被“洗脑”后,他们便开始了每天的“工作”,从早上八九点开始,直到下午3点半左右。团伙内分工非常明确,分为一线、二线、三线,分别扮演法院、公安、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角色,每天早上“工作”前都会有人发纸条给小花他们,告知其该冒充哪里的公安、法院、检察院。首先由小花等人的上线(通常为台湾人)通过电脑设备向中国大陆某个区域的固定电话发送语音,冒充中国大陆法院的电话发出声音:“你有一张法院的传票……,详情请按9。”如果有人回复了电话,就会转到小花这边,通常一线(冒充法院)的人先接电话,对被害人讲“你的信用卡已经恶意透支了,如果不是你做的,你先到我们这边公安报个案,我们把电话帮你转过去。”假如对方相信了,一线就会把电话转给二线,由二线冒充公安机关问被害人什么事情,被害人就会讲之前一线说的情况,二线听完后会讲帮助查一下,然后把电话挂掉。大概过几分钟会再打过去,讲:“我们查清楚了,这个事情跟你没关系,不过你先要在我们这边备个案。”二线在此过程中还会跟被害人讲到这个银行账户涉嫌洗黑钱,这个案件是检察院在办的,接着二线又会把电话转到三线,三线基本都是台湾人,他们冒充检察官讲道:“对方的账户正在涉嫌洗黑钱,要将这个账户的钱全部冻结。”被害人听到此自然不会同意,三线就会继续讲:“可以将钱转到一个三方监管的账户上,这样就不会被冻结,很安全。”就这样,被害人将钱款转入了自以为安全的犯罪团伙的账户。
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5月期间,小花等11人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伙同中国台湾籍男子“阿水”等人(另案处理),冒充国家公检法工作人员,虚构信用卡透支、银行账户涉洗黑钱等,向辽宁、山东、广东等地拨打诈骗电话,骗取多名受害者99775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王晓丹 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