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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冤案背后英雄:推动冤案昭雪 做了应该做的

2014年04月09日 03:3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12月6日,乌鲁木齐,最高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联合召开大会,授予张飚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图/CFP

  张辉、张高平叔侄冤案,是去年的舆论焦点。

  因涉及2003年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两人分别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2005年,张高平被送到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其间,张高平一直喊冤,引起检察官张飚等人的重视。张飚他们分析案情后,一直坚持帮助申诉。去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两人无罪。

  张飚,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2011年退休。从事政法工作32年,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助叔侄俩翻案,张飚坚持了5年。因为这份坚持,张飚被媒体称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被律师们称为“体制内的健康力量”,还荣获了2013年“最美检察官”的称号。

  在今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张飚的先进事迹。4月8日,中央政法委下发通知,要求学习宣传张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张飚接受了新京报记者专访。谈起叔侄冤案的平反,他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这是驻监检察官的职责。如果说我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我想就是我更能坚持吧。

  【谈翻案】

  对服刑人员的申诉应更重视

  新京报:现在提到你的名字,公众就会想到你在叔侄冤案翻案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回过头看这个案件,你觉得最根本的问题出在哪里?

  张飚:还是司法理念问题。那时还是“疑罪从有”的司法理念,办案的公检法部门按照这个思路去做,结果就有了刑讯逼供,造成了错案。

  新京报:在谈到平反这个案件的过程时,你曾在央视采访你的时候掉眼泪,是因为这个过程很艰难吗?

  张飚:确实很艰难。

  新京报:难在哪里?

  张飚:跨地区的协作比较难。比如,我这边发现张高平的案子有很多疑点后,单位发了5次公函,这是非常正式的按照程序走的,但是回应并不多,我只能一次又一次打电话,希望他们能够重视。

  新京报:那时张高平自己没有申诉过吗?

  张飚:他说他在服刑期间也写了不少申诉材料。

  新京报:这说明申诉在执行过程中是有问题的?

  张飚:至少我觉得是不够规范的,也说明我们对服刑人员的申诉材料还不够重视。因为判你有罪后,你再申诉,就有一种否认原审判决、好像与法律相对抗的感觉。我想对于服刑人员的申诉,有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

  新京报:在这个案子纠错的过程中,国家有关司法部门有没有介入?

  张飚:一般来说,这么有影响的案件,浙江在平反前都要向最高检和最高法汇报的,我想国家有关司法部门都介入了,他们对这个案件的平反都是有推动的。

  新京报:你认为你在其中扮演的是什么样的角色?

  张飚: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这是驻监检察官的职责。如果说我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我想就是我更能坚持吧。我还要说,这个案子能够平反与石河子检察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领导都很支持我,也是和浙江省公检法机关勇于纠错分不开的。

  要解决“公检法三家走得太近”

  【谈冤案】

  新京报:你认为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张飚:有办案干警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也有片面追求破案率的问题。当然,不排除有人为了私人利益故意办错案。

  新京报:从一名基层检察官的角度来看,如何防止产生新的冤假错案?

  张飚:一个错案的产生,要经过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道程序,他们都有各自的职责,对各自的工作也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正常来说,这会大大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几率。但是有些地方也存在公检法三家走得太近,监督制约不力的问题,这个问题要解决。另外,公检法部门还应该改变以往“疑罪从有”的司法理念,贯彻“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

  新京报:近期,中央政法委出台了相关规定,提及冤假错案终身追责。你认为这对基层公检法部门防止冤假错案有什么好处?

  张飚:这个制度非常好,我认为制度就是要制约干警在办案时的随意性。没有制度,人管人不容易管。终身责任追究这个制度更加严厉,让干警在办案时需要更加谨慎认真,避免发生错案。不过,这个制度还需要很好的执行,不能有效执行,制度就变成了一张纸,所以如何有效执行更为重要。

  减假暂新规可监督公正减刑

  【谈减刑】

  新京报:近期,中央政法委公布了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等一系列案件。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在基层,这类情况发生的多不多?

  张飚:在我们这边发生的不多。

  新京报:你是驻监所的检察官,“减假暂”都是需要经过你们监督吗?

  张飚: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属于刑罚变更执行,检察机关有依法监督的职责。

  新京报:在“减假暂”的这些程序中,你觉得是否存在漏洞?

  张飚:程序上是没有漏洞,但如果犯人的亲属花钱、用其他权力来腐蚀涉及这些程序的办案人员,而极少数办案人员又经不起诱惑,就有可能出问题,这也是我们监督的重点。

  新京报:最近中央政法委还出台了针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减假暂”的相关规定,提高了最低刑期。你怎么看这件事?

  张飚:其实基层也是这样,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大多数是这三类人员,所以我觉得这个规定是比较有针对性的。

  一方面对有这样想法的犯人形成震慑,告诉他们不要妄想用其他手段试图减刑,另一方面对涉及减刑假释程序的干警也是一个提醒,更好地监督他们公正减刑,让他们更好地履行法定程序。

  救助信太多,更愿意过平淡生活

  【谈退休】

  新京报:现在你和张高平还有联系吗?

  张飚:过年的时候他给我打了电话,我们聊了几句。

  新京报:张高平案件的平反,给你带来了很多荣誉。从一位默默无闻的驻监检察官到公众人物,这对你的生活有没有影响?

  张飚:其实我退休后就是想安度晚年,和孩子们在一起,结果没想到这个事情出来以后就不能和孩子们在一起了。我女婿经常出差,女儿工作也很忙,我原来想去乌鲁木齐帮他们带孩子,但是现在很难。

  新京报:为什么?

  张飚:我的事情是去年报道的。报道出来后,我经常都会收到全国各地的求助信,希望我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新京报:有多少信件?

  张飚:隔三差五就会有,实在太多了,我没统计。

  新京报:这些信件你是怎么处理的?

  张飚:都是我先仔细看,看是否真的存在什么问题,提出我的建议,尽可能帮助他们。我想说的是,我现在已经退休了,不能随意处置这些信件,求助者应该把这些信件转给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

  新京报:因为成了公众人物,即使退休也要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不能照顾家人,家人对你有没有抱怨?

  张飚:家人还是很支持的,都告诉我要注意身体。其实说真心话,我还是愿意退休以后平平淡淡的生活。

  一个错案的发生,会给当事人的人生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很可能因为被冤枉,他的人生从此就会变得暗淡。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需要给办案人员套上一个紧箍咒,让他们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办案。——张飚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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