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 集体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2014年05月12日 13:5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0)
5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带领自治区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集体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览,接受警示教育。这是该中心开展后举办的首场警示教育。
廉政警示教育展览内容由决策篇、法制篇、正气篇、警示篇、镜鉴篇和塞上清风六部分组成。展览运用大量直观的图片、形象的雕塑、逼真的场景及声光电技术等,全面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历程、先进勤廉楷模、典型腐败案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在参观时,李建华指出,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展览运用典型案例,以案施教、以案释法,增强了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强调,要切实抓好廉政警示教育,使抓早抓小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时刻不忘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廉政勤政,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要引导党员干部从典型腐败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闻警自省,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的作用,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中心接受教育,促进全区反腐倡廉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秦春恩)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