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撞人后二次碾压致人死亡 已被刑事拘留
2014年06月03日 09:39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5月28日晚9时15分左右,在三亚河东路山水晴湾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滕某驾驶一辆黑色宝马车碰撞到过路的行人,造成行人当场死亡。滕某在发生事故后驱车离开事故现场,而后由其妻子将车辆开回事故现场,其本人前往派出所自首。目前滕某已被刑事拘留。
经过警方初步调查,滕某驾驶车辆行驶在右侧车道途经河东路山水晴湾路段时,低头调控车辆导致车辆发生向右偏移,撞到准备过路的行人宗某,致使宗某当场死亡。随后警方对滕某进行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3毫克每一百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滕某事发后驱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也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通过该路段的监控看到,晚上9时15分许,宗某被撞倒在地,黑色宝马车并未紧急停车,而是从其身上碾压过去才停车。这时,围过来很多群众,驾车男子和副驾驶上的男子一起下车查看后,肇事男子突然回到车上,不顾群众阻拦驾车离去,后轮再次从宗某身上碾压而过。
关于受害人被碾压的情况,滕某称,当时光线不好,他并没有看到受害人所处的位置。对于事发后逃离现场,滕某则表示当时围观的群众较多,情绪又比较激动,他害怕遭袭击。
交警提示,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不能确保车辆周边环境的情况下,应避免移动车辆,以免发生二次碾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后,肇事者有逃逸行为的,不但将面临终身禁驾,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林容宇 通讯员徐哲)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