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男工猥亵女客被判刑 声称看到女客偷窃
2014年11月14日 08:3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声称女顾客盗窃了超市的商品,一名超市员工趁着在办公室调查的机会,对女顾客伸出“咸猪手”,强行抚摸该名女顾客的私密部位。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超市员工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其8个月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8日下午,何某来到位于黄埔区穗东街夏园社区某超市购物。其间,超市员工谢某叫住何某,声称监控到她在超市内偷窃东西。然后,谢某擅自单独带着何某来到超市的防损办公室,说要进行调查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谢某要何某填写一份调查表格,就在何某站着并低头填表的时候,谢某迅速掏出手机,放到何某裙底进行偷拍。随后,谢某还强行搂抱何某,抚摸何某的私密部位等。事后,何某报警求助。
4月24日,谢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案发后,谢某亲属赔偿了何某2000元损失,何某也表示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妇女,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应予惩处。
量刑上,考虑到谢某能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记者章程)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