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被撤销党内职务
2014年12月10日 20:0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10日晚间从山西省太原市纪委了解到,鉴于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所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等错误,中共太原市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研究决定,并经省纪委报省委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记者 晏国政)
【编辑:吴涛】
记者10日晚间从山西省太原市纪委了解到,鉴于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所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等错误,中共太原市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研究决定,并经省纪委报省委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记者 晏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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