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军官警察 骗取钱财38万余元获刑6年6个月
周某网上结识自称是某部队特战大队副队长的颜某后一见倾心,遂与对方开始了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在谈恋爱期间,颜某多次以各种理由从周某处骗取现金30余万元。2014年11月20日,海口琼山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颜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颜某今年33岁,乐东人。2013年7月,颜某在网上认识周某后,故意隐瞒其已婚的事实,并冒充某部队特战大队副队长身份与周某谈恋爱,假称要同周某结婚,骗取周某的信任。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颜某编造办哈密瓜基地、送礼给领导、参加部队演习等理由向周某要钱,周某分多次向颜某银行账户转账34.1万元,周某还送给颜某天梭手表一块、苹果牌手机一部,并给了颜某现金2300元。经鉴定,周某被骗的苹果牌手机价值3478元,天梭手表价值460元。周某发现其被诈骗后向颜某要回26800元。
2008年10月,颜某就曾编造自己是定安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老婆出车祸死亡未再婚的虚假事实骗取另一被害人李某的信任,并与李某恋爱,进而诈骗钱财。2009年5月至2014年1月期间,颜某多次虚构其哈密瓜基地缺钱、买房子办房产证、出差、原岳父生病等理由,骗取李某从其银行账户转入颜某银行账户57200元,并多次给被告人颜某现金共计10500元。
琼山区法院认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388138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陈松松 黄晓辉 记者 李美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