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百人团伙偷小孩盗器官系谣言 造谣者被行拘
造谣传谣
近日,一则“海口出现百人团伙偷小孩盗器官”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被大量转载传播,造成了群众的恐慌,该信息已被海口警方证实为谣言。昨日,记者从海口警方了解到,造谣传谣者王某(男,20岁,文昌人)已被海口警方抓获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警方提醒市民勿造谣、莫传谣,“微”要担责。
据了解,1月30日海口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中散布信息称“海南海口,昨天周村被偷三个孩子,还有北街也丢了两个孩子,有一个陌生人刚把孩子迷晕,幸好被老师及时发现,偷孩子的两个人被抓了起来,现关在派出所。根据他们交代,这一次他们这个团伙派了一百多人,专偷七岁以上的孩子,是要人体器官、肾脏什么的。在微信圈发一下,提醒各位父母,孩子贪玩,时时关注玩耍去向。莫一时大意,丢了孩子,请看管好自己的宝贝儿!发一发引起注意!年尾了多长心眼……”,该信息被大量转载传播,造成海口、文昌等地居民的恐慌。经警方核实,近期海口警方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拐卖儿童、丢失儿童的报案,此信息系谣言,海口警方及时进行了辟谣并循线倒查造谣传谣者。
经查,海口警方成功锁定了该虚假信息的造谣者,并于2月9日在深圳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经审查,王某对其编造、传播该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海口警方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王某被拘留后悔恨不已,在民警的教育下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表示以后再也不造谣、不传谣。
海口警方借此案提醒广大微友,“微信”并非“法外之地”,如今很多人的生活已离不开“微信”,但不能为了取乐、博人眼球或谋取利益而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如果不加甄别盲目传播谣言,反而让谣言“插上了翅膀”,其结果是在不知不觉中成了造谣者的“帮凶”, 引起不必要的恐慌。警方表示,“微”言耸听要负法律责任,对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希望广大市民依法、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特约记者 张振汉 通讯员 吴春望 记者 畅凯